通知指出:当前省属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正在深入推进,月底前将基本实现全面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恢复正常,但潜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各省属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要按照 “一责两案”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项目建设具体方案,科学编制出现突发新冠肺炎病例后应急处置预案和扩散风险评估方案,坚持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确保职工健康安全,确保企业运行正常有序。
通知要求:各省属企业要在现有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复工复产后企业在疫情防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梳理,科学系统地开展安全状况评估,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做到早排查、早研判、早预警、早防范,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通知强调:各省属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安徽省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狠抓员工健康监测、工作场所防控、员工个人防护和异常情况处置等重点环节,切实织牢织密防控体系,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优势,配合加强属地管理,统筹整合内外资源,不断提高企业应急处置、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